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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廸那四重脆萬元現金4倍送

2020-03-23 by 聯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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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廸那四重脆萬元現金4倍送】活動辦法

 
  • 活動名稱:【卡廸那四重脆萬元現金4倍送】
  • 活動期間: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止
  • 活動方式:活動期間內凡購買卡廸那四重脆產品任乙件,上網登錄發票,即可參加拉霸遊戲抽現金,最高獎金4萬元,買越多中獎機會多更多!

※ 貼心提醒:每張發票號碼僅限登錄乙次;請於購買產品時索取統一發票及購買明細,以便兌獎使用

  • 活動贈品:
  1. 現金NT 40,000元整,共1名
  2. 現金NT 12,000元整,共1名
  3. 現金NT 10,000元整,共1名
  4. 現金NT 9,000元整,共1名
  5. 現金NT 6,000元整,共1名
  6. 現金NT 4,000元整,共1名
  7. 現金NT 3,000元整,共2名
  8. 現金NT 2,000元整,共42名
  9. 現金NT 1,000元整,共100名
  10. 卡廸那四重脆產品4箱(價值1200元),共10名
  11. 卡廸那四重脆產品3箱(價值900元),共20名
  12. 卡廸那四重脆產品2箱(價值600元),共30名
  13. 卡廸那四重脆產品1箱(價值300元),共90名
  • 得獎公布:主辦單位將於2020/6/10公布得獎名單於聯華食品官網【最新消息→得獎名單】專區。如遇連續假期,其公告時間,將順延至下個工作日。
  • 兌獎方式:請務必詳閱以下兌獎方式

凡中獎者主辦執行單位將傳E-mail通知,請獎者下載領獎回函及兌獎說明、注意事項,中獎者也可至活動官網下載領獎回函依照兌獎規範填妥領獎回函,並於2020/6/30前(以郵戳為憑),將中獎之登錄發票正本(含消費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填妥之領獎回函,以掛號方式寄到「105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77 『卡廸那四重脆萬元現金4倍送』活動小組-趙小姐」收,並於信封正面註明為『中獎回函』,活動小組收到中獎回函與確認無誤後,會統一於2020/7/20前寄出獎項。如依據前述聯繫方式無法聯繫上得獎人者,或逾期寄回者視同放棄兌獎權利。(此活動由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託英特數位有限公司代為執行本活動之各項抽獎流程、得獎通知及贈品寄送。)

  • 注意事項
  • 參加者應詳細填寫發票登錄頁面中之資料,並同意填寫資料均屬實。如經查,消費日期不在本次活動期間 (2020/3/23~2020/5/31) 內,或未提供正確資訊,又或未詳細填寫個人基本資料或冒用/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則喪失得獎資格。
  • 每張發票限登錄乙次,且每張發票僅有乙次中獎機會。
  • 活動小組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信箱聯繫中獎者,但以三次聯繫為限。若因中獎人資料填寫錯誤或因個人電話或電腦設備影響,以致活動小組無法於公佈得獎兩週內與中獎者取得聯繫,或中獎者未於期限(2020/6/30)前將中獎回函寄送至活動小組,將視同中獎者放棄且喪失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中獎者,亦不另行抽出他人遞補。
  • 獎金將以郵政禮券方式提供,郵政禮券概不記名,可憑券至郵局兌現。(禮券可用以兌存郵政儲金,購買郵票或繳付郵局其他一切款項禮券之發售及兌付,由臺灣郵區各級郵局、行動郵局、郵亭及郵政代辦所(以下統稱郵政局所)辦理之);依稅法規定,中獎金額價值累計NT$1,000(含以上)者,需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以利申報中獎扣繳憑單; 中獎金額價值累計為20,000元以上者,視得獎人國籍身份,需預繳機會中獎稅10%〔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營利事業(同一課稅年度未於境內住滿183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無論金額多寡扣繳百分之二十〕。執行單位英特數位有限公司,於得獎人領獎時,獎金得先為預扣稅金,或獎品得先要求得獎人先為向執行單位繳納前述稅捐後,方具備領獎資格於本活動結束2個月後(2020/7)由活動執行單位英特數位有限公司開立扣繳憑單寄予得獎人,若未收到請撥02-8712-0996 # 167趙小姐與活動執行單位聯絡。
  • 中獎發票正本(參與本活動登錄之發票交易明細表或QR code消費資訊)需能清楚辨識購買卡廸那四重脆產品任乙件,且購買產品之發票上打印的發票開立日期須在2020/3/23~2020/5/31活動期間內,若不符合任一上述規定者即視同棄權,恕主辦單位不主動通知補正或審核不通過之原因。
  • 得獎人寄回之發票號碼須和活動登錄之發票號碼相同,如有不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
  • 本活動係由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主辦單位」)舉辦。聯華食品員工及活動承辦相關單位員工不具本活動參與資格。
  • 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修改活動辦法之權利,詳細活動內容請上聯華食品官網查詢,贈品以實物為準,圖片僅供參考。
  • 得獎人如為未成年者,應由法定代理人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
  • 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 本活動主辦單位為聯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活動執行單位為英特數位有限公司。
  • 本活動限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台澎金馬)之居民參加。主辦單位保留取消、變更或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活動內容變更公布於網站。主辦單位以及所屬配合之活動執行單位、廣告廠商的員工恕不得參加本活動。
  •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因得獎人之個人基本資料不實或填寫不正確或不完整導致無法通知或寄送獎項者,視同得獎人自願放棄中獎資格,獎項將不另行補發,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 活動得獎人請務必於領獎信函上,詳細填寫正確相關資料,若聯絡方式不完整導致獎品無法寄送或無法通知得獎人,視同放棄得獎資格,獎項將不另行補發。此外,得獎人需憑中獎發票正本、含發票明細、得獎回函領取獎項,一切相關之查驗,如有爭議時,應以主辦單位之審核為準,任何非法、殘缺不全、經更動、複製、影印及有任何印刷、機械或其他錯誤即取消領獎資格,主辦單位保留法律追訴之權利。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收據後,即不得要求退還,得獎人不得異議。所有兌獎發票,將於活動截止核對後,全數以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名義捐贈創世基金會做為公益使用。
  • 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 所有參加本活動者於提供或填寫個人資料後,視為同意主辦單位、活動執行單位得將其個人資料於本活動目地範圍內蒐集、處理暨使用之。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包含但不限於聯絡、配送、身份辨識等,並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得獎人授權主辦單位得公開公佈姓名。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它不可歸責於活動小組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本活動辦法/獎項以公佈於聯華官網與卡廸那四重脆萬元現金4倍送活動頁面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活動小組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拒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與延遲中獎公告。
  •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現行法令規定辦理。
  • 聯華客服小組專線:0800-311-023,服務時間週一~週五9:00~18:00 (不含例假日)。
  • 個資法相關聲明
  • 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1.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聯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英特數位有限公司
    2.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聯華食品「卡廸那四重脆萬元現金4倍送」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
    3.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C001辨識個人者、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特徵類C011個人描述(具體項目如本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
    4. 個人資料利用期間:本活動起始日至結束後3個月內。
    5. 個人資料利用地區: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台澎金馬)
    6.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7.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 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對該參與者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8. 活動參與者參與本活動即視為其已瞭解及同意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活動參與者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本公司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其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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