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與活動之有效發票日期期間:西元(以下同)2025年04月01日~2025年06月30日止。
• 發票登錄期間:2025年04月01日00:00起至2025年07月03日23:59截止(下稱登錄期間)。
• 本活動電子發票(含雲端載具)、傳統發票(下合稱活動發票)皆具參加資格。
• 活動發票請保留正本,以利後續兌獎使用。
• 活動發票不得開立買方統一編號,亦不得有捐贈、作廢或退貨等情事,且本活動僅限自然人參加。
活動期間購買卡廸那全系列任一品項(卡廸那洋芋片、卡廸那地瓜片、卡廸那芋頭片、卡廸那四重脆、卡廸那德州薯條、卡廸那小德薯、卡廸那寶咔咔、卡廸那豌豆脆片、卡廸那95℃系列等,下稱活動商品),不限發票金額,即可至「卡廸那LINE官方帳號」(下稱LINE官方帳號)登錄購買發票資訊,完成參加抽獎程序後每張發票可獲得乙次抽獎機會。登錄之活動發票,將透過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進行比對驗證,判定是否符合資格,始完成參加抽獎程序。一張發票僅限參加乙次抽獎,重複登錄者仍僅有乙次抽獎機會,且審核起始日將於最後一次登錄之日期起算。
• 頭獎:10,000點LINE POINT,每週1名,共13名。
• 貳獎:100點LINE POINT,每週50名,共650名。
• 參獎:卡廸那產品一箱(口味隨機),每週10名,共130名。
主辦單位將於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8日、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16日分別抽出中獎者,各抽出1名頭獎、50名貳獎、10名參獎得主。
主辦單位將於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日、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18日公布中獎者名單至卡廸那官網【品牌新訊】專區,同時透過LINE官方帳號通知中獎者,未中獎者不另行通知。如遇連續假期、颱風等不可抗力因素,其抽獎日期及公告時間,將順延至下個工作日。
【LINE POINTS 10,000點】
1. 每週抽出1名中獎者,主辦執行單位將以卡廸那LINE官方帳號之訊息推播及E-Mail通知,請中獎者詳閱兌獎說明及注意事項,並至活動官網下載領獎回函,依照兌獎規範填妥領獎回函,於2025年8月11日前(以郵戳為憑),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填妥之領獎回函,以掛號方式寄到「103台北市大同區南京西路62號春樹科技9F『卡廸那LINE POINTS萬點週週抽』活動小組」收,未在時間內回覆資料,或登錄資料有誤或不完整者,將視同放棄且喪失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再另行通知,亦不替補。
2. 領獎回函上所填寫之身分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之會員資料相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亦不替補。
3. 活動小組收到領獎回函與確認無誤後,將統一於2025年8月31日前以E-mail發送LINE POINTS兌獎序號給中獎者,LINE POINTS序號請於2025年10月31日兌換完畢,逾期恕不補發或折換其他商品,獎品送出後恕不退還。
【LINE POINTS 100點】
1. 每週抽出50名中獎者,以卡廸那LINE官方帳號發送LINE POINTS 100點至中獎者的票券夾內,並推播訊息通知領獎,中獎者於中獎紀錄頁面點選「兌換」,導至PointCode網站且自動帶入中獎序號,按下「儲值」按鈕,即可兌換完成。
2. 活動期間內將卡廸那LINE 封鎖者,將喪失參加所有獎項領獎資格。
3. LINE POINTS序號請於2025年10月31日完畢,逾期恕不補發或折換其他商品,獎品送出後恕不退還。
【卡廸那產品乙箱】
1. 每週抽出10名中獎者,以卡廸那LINE官方帳號推播訊息通知中獎者領獎,中獎者於2025年8月11日前,於中獎訊息中點選「領獎回函連結」回覆中獎者領獎收件資訊,活動小組收到領獎資訊並確認無誤後,將統一於2025年8月31日前寄出產品乙箱,逾期恕不補發或折換其他商品,獎品送出後恕不退還。
1. 本活動係由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主辦單位」)舉辦。主辦單位之員工及活動承辦相關單位員工不具本活動參與資格。
2. 參加本活動者於參加前,應詳予閱讀本活動辦法,於參加本活動時視為均同意相關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等說明。參加活動者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以詐騙行動或其他足以破壞本活動之人,主辦單位保留對其之法律追訴權。
3. 任何破壞活動進行、破壞網站及網站管理者之運作,違反網站及網站管理者的使用條款,或冒用、偽造第三人資料參加本活動者,包括但不限於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機器人帳號、分身帳號)、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之活動參與行為,經他人檢舉並提供證據者,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其參加本活動之權利,且活動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項,主辦單位亦保有取消中獎者資格的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4. 每組發票號碼限登錄乙次,登錄後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更改、取消或刪除,重複登錄之號碼將視為無效號碼。每張發票僅有乙次中獎機會,當週未中獎之資格可延續至下週抽獎。登錄發票期間以主辦單位系統時間為準。
5. 參加本活動之發票不得開立買方統一編號、不得為手開式發票,亦不得有捐贈、作廢或退貨等情事,且本活動僅限自然人參加。參加活動者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
6. 參加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轉移發票與其他帳號合併,亦不可要求取消、刪除已登錄之發票,主辦單位不負共同帳號所衍生問題之責任。
7. 逾期未登錄發票完成者,不具抽獎資格。本活動流程於登錄發票後,依照不同發票登錄方式,須由系統或人工判定是否符合抽獎資格,方可進入抽獎流程。
• 電子發票證明聯:採系統自動審核,開立發票店家於財政部電子發票資料上傳完成後,需5~14個工作天進行審核作業。
• 雲端載具:採人工審核,需3~5個工作天進行審核作業。
• 傳統發票:採人工審核,需3~5個工作天進行審核作業。
8. 如對系統判定結果有疑問者,請主動與客服小組聯繫,客服小組處理時間約為2~3工作天,並依客服小組收受先後順序盡速處理;未與客服小組聯繫者,即視為放棄參與本活動。獎項於客服小組處理期間內兌完/抽獎者,主辦單位不負相關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9. 中獎發票正本需能清楚辨識為購買活動商品,且發票開立日期需在活動期間內。若不符合任一上述規定者即視同棄權,恕主辦單位不主動通知補正或審核不通過之原因。所有發票審核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決定權。
• 電子發票證明聯:需提供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需確保電子發票證明聯上的QR Code可掃描出消費明細,且消費明細中有購買活動商品)。
• 雲端載具:請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之載具消費發票查詢,並列印出完整發票及消費明細(消費明細中有購買活動商品)。
• 傳統發票:需提供發票正本(消費明細中有購買活動商品)。
10.中獎人回填領獎回函中之發票號碼需和活動登錄之發票號碼相同,如有不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亦不替補。
11.凡提供發票正本兌獎者,視為同意於領獎程序完畢後,由主辦單位代將發票捐贈給社福機構或公益團體兌獎。
12.中獎人未收到獎項或獎項有問題者,請於獎品寄出日後1週內來電,逾期視同放棄相關權利。
13.中獎者兌獎時提供之基本資料 (全名、電話、地址、手機電話、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需填寫完整,主辦單位將依中獎者提供之資料與中獎人聯繫。若中獎人無法聯繫或未依期限如期辦理獲取獎品相關手續等相關事宜,即視為自動放棄中奬資格。
14.依所得稅法規定,中獎獎項價值超過NT$1,000元者,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中獎獎項價值超過NT$20,010元者,中獎人應扣繳獎項價值10%之稅金,主辦單位/活動承辦相關單位得代為收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獎項價值,需就中獎所得扣繳20%之稅金。若準中獎人未能向主辦單位/活動承辦相關單位支付應繳稅額,即視為放棄中獎資格。
15.中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須獲得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及代為領取,且應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無身分證者,須提供戶籍謄本影本(須為3個月內核發之版本)與另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本活動獎項寄送之地址僅限台、澎、金、馬地區,中獎者所提供的寄送地址若非屬於台澎金馬地區者,恕無法寄送。寄送地址請中獎人填寫完整、正確,主辦單位不負擔獎品無法送達之責任。
16.本活動獎項以實物為準,圖片僅供參考,如因不可抗拒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中獎人同意接受主辦單位安排之替代等值獎品。本活動之所有獎項不得要求折換現進或轉換其他商品,亦不得要求將獎項轉讓與他人。
17.參加者必須遵守活動辦反及其他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及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中獎人則取消中獎資格。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中獎資格,且如因此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18.活動中獎人請務必於領獎回函上,詳細填寫正確相關資料,若聯絡方式不完整導致獎品無法寄送或無法通知中獎人,視同放棄得中獎資格,獎項將不另行補發,亦不替補。此外,中獎人需憑領獎回函領取獎項,一切相關之查驗,如有爭議時,應以主辦單位之審核為準,任何非法、殘缺不全、經更動、複製、影印及有任何印刷、機械或其他錯誤即取消領獎資格,主辦單位保留法律追訴之權利。一旦經寄交辦理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收據後,即不得要求退還,中獎人不得異議。
19.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系統判定發票結果有誤或其它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20.如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活動網頁上的資料為準,如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與延遲中獎公告。
21.主辦單位客服小組專線:0800-311-023,請於上班時間週一~週五9:00~18:00 (不含例假日)來電洽詢。
22.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修改活動辦法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本活動網頁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參加本活動者將活動所需個人資料填寫後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遞送至本活動所指定地點,或將本活動所需個人資料輸入本活動網頁並透過網路遞送時,均視為本活動參與者已同意提供其個人資料予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活動協辦單位、承攬執行單位,於本活動業務往來之必要範圍內為蒐集、處理及利用。
此外,本活動參與者可決定是否填寫本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之相關欄位,若本活動參與者未填寫相關欄位之一部或全部時,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有權決定本活動參與者是否具備中獎及領獎資格。
1.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聯華食品公司),並由聯華食品公司進行兌獎稅務申報等事宜。
2.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本活動抽獎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以及聯華食品公司推廣行銷使用,包含資料庫建立、使用者行為分析與行銷。
3. 個人資料之類別:
• C001辨識個人者:如姓名、住址、電話、行動電話、載具驗證碼等。
• 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如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 C011個人描述: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 C093財務交易:支付方式、消費紀錄等。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或依相關法令規定之保存年限。
•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 對象:聯華食品公司、聯華食品公司廣告主、聯華食品公司委託承攬執行單位、協辦單位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5.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 得向聯華食品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聯華食品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得向聯華食品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 得向聯華食品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聯華食品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需者,得不依本活動
參與者請求為之。
6.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聯華食品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聯華食品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聯華食品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聯華食品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7. 本人參與本活動即視為本人已瞭解活動主辦方聯華食品公司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聯華食品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聯華食品公司宮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